山西省公证行业党建出实招 促公证事业蓬勃发展求实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和完善党对公证工作的领导,以党建促进业务建设,推动公证事业蓬勃发展,近日,山西省司法厅党委制发了《关于加强公证行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立足行业实际,狠抓薄弱环节,出实招,求实效,力争将公证行业打造成我省公共法律服务的中坚力量。我省成为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全国首家制定公证行业指导意见的省份。 意见提出公证行业党建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行业。把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做为公证行业党建的首要政治任务,不打折扣,不走过场,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教育和引导全行业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补足理想信念之“钙”。 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公证行业基层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针对我省公证体制改革过渡期实际,现有事业体制的公证机构符合党支部成立条件的全部要成立党支部;暂不具备条件的公证机构要通过成立联合党支部、接转党组织关系、选派党建工作联络员等方式开展活动;新设立的3家合作制公证机构应当做到机构设立与党支部成立同安排同部署,力争让每一个公证机构都成为党组织的坚强战斗堡垒。 意见指出要加强公证行业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党员日常管理,做好党建基础信息统计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把公证业务骨干吸引到党员队伍中来;加强党员培训教育,科学制定培训方案,提高培训质量并纳入年度考核评价指标;加强党员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公证行业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提升公证质量标准、开展便民利民活动、服务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做出更大贡献。 意见强调要创新公证行业党建工作方法。结合行业特点,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服务窗口、党员责任区、开展党员公开承诺践诺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提高公证行业的社会影响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意见对公证行业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也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清正廉洁,公开公正,严守公证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坚决杜绝人情证、关系证,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公证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出实招,抓实效,不断提高公证行业党建质量,为公证事业蓬勃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山西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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