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证机构执业区域全面调整

        自去年5月1日省司法厅在南昌和九江两个设区市开展公证机构执业区域调整试点工作以来,经过一年的实践,两市公证机构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为进一步贯彻服务为民的宗旨,方便老百姓办证,经司法部批准,依照《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从2018年5月1日起,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赣州、宜春、上饶、吉安、抚州等9个设区市公证机构执业区域进行调整,至此,老百姓可在本设区市的任一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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