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未还清贷款的二手房,如何办理公证?

“绝望”的小王:最近看中一套二手房,但万万没想到,我的房产经纪人拿着我的巨额购房款跑了!!现在很绝望,怎么办??

小编:怎么回事?购房款不是应该在买卖双方之间进行转账吗?你为什么会将购房款付给了经纪人个人名下?

公证员:我来为大家解答小编的疑问。

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只有解押后的房屋才能进行买卖过户。小王买的二手房可能是未还清贷款,所以卖方首先需要筹集一部分资金进行还款解押。而在现实的房产交易中,卖方通常会用买方的购房款来还款解押,简称赎楼。如果购房款交给了经纪人,于是,悲剧很有可能发生了!

吃瓜的小徐:原来如此,@公证员 不把钱给经纪人,那不是很麻烦吗?还能给谁呢?

为了资金安全,公证员建议买卖双方尽量通过资金监管程序进行交易,千万不要把房款汇入经纪人个人账户,尤其是涉及大额购房款进行解押的交易。

小编向大家推荐一种资金监管的方式——

通过公证处办理,这样的业务在法律上称之为“提存”。那么问题来了

公证处如何办理“提存”?

1.买卖双方在公证员的指导下签订购房合同;

2.买方的购房款存入公证处提存账户;

3.公证处全程办理还款解押手续;

4.公证处还可以代为办理买卖双方的过户手续,将新的不动产权证交给买方。

公证处办理的优势是什么?

1.提供综合性的法律服务,既可以指导买卖双方签订个性化的买卖合同,保障合同的合法性,还可以通过法定的提存方式保障资金的安全;

2.公证行业有完善的赔偿体系,如果公证处存在过错导致买卖双方有损失的,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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