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协经济公证专业委员会召开三届四次会议
重庆市公证协会 3月17日下午,重庆市公证协会经济公证专业委员会三届四次会议在市司法局四号楼6楼会议室召开。市司法局律师公证工作管理处副处长、市公证协会秘书长廖小燕,经济公证专业委员会主任刘鹃,副主任李果、施春华以及部分委员共计9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经济公证专业委员会主任刘鹃主持。 会上,与会人员就近几年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所涵盖的问题和风险做了全面梳理,对办证过程中出现的最高额抵押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还款协议的审查方式、利率的审查标准、出具执行证书如何表述执行标的、核实债权债务方式、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被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原因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实务探讨和理论分析。与会人员纷纷踊跃发言,以法律法规为基本依据,从理论出发结合实际,各抒己见。 本次会议不仅为重庆市公证行业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提供了新思路,也为下一步与市高级人民法院就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的执行问题进行沟通和协调奠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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