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厅制定下发2017年全省公证工作要点
近日,山东省司法厅制定下发了《2017年全省公证工作要点》,对2017年全省公证工作作出安排部署。2017年全省公证工作总的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厅党委“突出重点、增加亮点、多干实事” 的总要求,以“改革、发展、建设”为主题,以“思想建设、党的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队伍建设”为保障,着力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公证人员的创新活力;着力规范公证行业管理,促进公证业转型升级;着力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公证队伍综合素质;努力打造“境界高、能力强、形象好”的一流公证队伍,全面推动实现“平衡发展、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确保全省公证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具体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公证行业转型升级。一是积极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坚持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为事业体制、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改为公益三类的方向,做好山东公证行业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支持公益三类公证处试行企业化管理模式。二是落实公证机构法人治理。规范司法行政机关与公证机构之间的监督指导关系,确保公证机构成为独立法人,享有真正而充分的自主权。三是健全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积极协调当地人社、财政等部门,制定出台符合行业特点和与公证处自身所属体制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公证处应支持其建立自主灵活、科学规范、形式多样的分配制度。四是调整公证收费标准。联合省物价部门,下发我省公证收费管理规定和收费标准,按照适当考虑公证成本,兼顾社会承受能力和公证事业发展的原则,适当调整与人民群众关系较为密切的公证业务收费标准。二、积极拓展公证法律服务领域,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加强公证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强公证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建设,提升完善全省公证法律服务网。二是拓宽公证法律服务领域。积极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国家及地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注重研究开拓金融公证、知识产权公证、家事公证、二手房买卖预约合同公证、互联网公证等公证产品,形成民事公证和商事公证并举、证明业务和非证明业务并重、主干业务和衍生业务并进的发展态势。三是优化公证法律服务方式。进一步加大便民服务力度,改变传统坐等办证的思维方式,主动调查核实、收集证据,凸显公证法律服务行业属性。四是强化业务发展考核。坚持实施业务发展目标管理,确保实现办证件数、收费数量两个8%的增长目标。三、切实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公证管理层次。一是深入开展“管理规范年”活动。研究制定全省公证管理规范汇编,规范细化公证机构人员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收入分配、资产管理、年度考核、责任追究等事项,推广全省公证视觉标识系统,提升公证窗口规范化建设水平。二是优化公证执业环境。推进公证与法院、金融等部门的业务沟通,加强同房产登记、婚姻登记、档案管理等部门的信息对接工作,促进公证深度介入银行借贷、强制执行、诉前调解、司法文书送达等领域。三是健全完善公证质量监管机制。探索建立健全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完善当事人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营造合法守信的公证执业环境。修改完善全省公证质量检查标准,简化工作程序,规范办证流程。四是推进公证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动公证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实现公证服务网上预约、网上受理、网上支付,有序推进公证大数据建设。五是深化公证行业帮扶工作。开展强处帮扶弱处工作,完善帮扶机制,深化公证执业区域调整工作,解决部分地区公证资源不足问题。四、积极加强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一是做好省公协换届工作。拟在2017年召开省公证协会第五次代表大会,对协会进行换届选举,配齐配强协会班子。二是扩大行业对外交流。深化“公证走进高校”活动,以市级公证协会为单位,开展“三个一”活动,即每个协会联系一所高校、联系一位知名法学专家教授、联系一位全国或省级人大代表。三是创新对外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好山东公证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拍摄山东公证行业宣传专题片,继续举办好“山东公证杯–青春眼中的公证”微电影大赛。四是广泛开展文体活动。筹建“山东公证网上博物馆”,开展“我的公证故事”征文大赛,举办第二届“翰墨公证”书画比赛、羽毛球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五、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升队伍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公证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开展“教育培训提升年”活动。继续加强与国内知名高校合作,举办全省公证管理干部和公证员高端培训班,积极开展跨区域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三是坚持“素质强处”计划。加强对不动产、金融、互联网和公证保护知识产权领域的理论与实务、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等的研究论证,试点建立公证行业理论研究课题发布申报制度。四是开展“金牌公证员”评选创建活动。评选表彰一批“金牌公证员”,鼓励公证处设立“金牌公证员工作室”,努力创建公证服务品牌,发挥行业先进典型的社会效应。五是积极培养青年公证员。选派青年公证员参加中公协组织的国际交流培训。落实与青海省公证协会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利用好省内实训基地,培养优秀青年公证员。举办第三届山东省青年公证人讲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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