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方案 对公证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作出具体部署

为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业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一业一策、敲开核桃”和郭树清、张务锋等省领导批示要求,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基础上,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经16个省直有关部门联合会签的《山东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这是山东省法律服务业的一个重大利好,对推动公证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方案》指出,要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将法律服务业深度融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推进从传统法律服务业向现代法律服务业的转型升级,由法律服务业大省向强省的转型升级。2017年,公证员队伍稳定在1100人以上,具有中高级职称公证员达到55%以上,力争全省办证数量突破85万件;到2020年,公证办证数量突破110万件,公证员总数达到1200人,实行企业化管理、超过20名公证员的公证处达10个以上。《方案》强调,要深化法律服务改革,坚持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为事业体制、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改为公益三类的方向,支持公益三类公证处实行企业化管理,不纳入机构编制、人事和财务预算管理,仅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收回事业编制,原事业身份记录在案;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指导下,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全面推开以市辖区合并作为一个执业区域的改革措施。要优化业务结构,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目标,大力抓好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建设,实现“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确保城乡居民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法律服务;组织引导法律服务机构调整业务结构,重点围绕“一带一路”重大战略和我省“两区一圈一带”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挖掘潜力、提供服务;顺应企业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趋势,搭建平台,将法律服务纳入促进现代企业发展“一站式”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依法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省的正当权益。要实施品牌战略,引导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向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打造一批享誉全国的知名法律服务机构;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工作,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精准扶贫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军人军属等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积极参加对西部的公益性法律服务帮扶活动,扩大山东法律服务的影响;实施“一市一品牌、一县一亮点”工程,创建一批县域法律服务品牌和项目,充分发挥区域示范作用和带动效应。要加强队伍建设,将法律服务人才纳入我省重点人才工程,建立法律服务人才专家库,加强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力度,探索完善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培训机制,不断完善行业内部培训制度;将专业技术职务纳入综合考核体系和职业评价体系,调整充实公证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推动法律服务行业协会、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才之间国内外、跨区域、跨行业的交流合作。要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体制,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统战工作,畅通和拓宽法律服务人员参政议政渠道。《方案》要求,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指导作用,制定完善公证等服务收费政策,落实价格公示制度,规范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收费行为;着力构建程序公正、标准科学、项目适度的奖励体系,努力培植一批法律服务行业先进典型;通过积极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实现法律服务资源的合理、均衡配置。要改进管理和服务,大力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履行对法律服务机构、人员和行业协会的监督、指导职责,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作用;开发建设符合法律服务工作需要的信息系统和服务平台,大力推行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制定“互联网+”具体方案和措施,改造提升传统法律服务业管理方式和工作方式,推动互联网在法律服务中广泛应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要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将法律服务人员参与信访接待和处理、参与调解等事项统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推动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规划引导,定期听取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汇报;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紧制定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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