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价局、司法厅联合召开公证服务收费座谈会

3月24日,山东省物价局收费处和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联合在济南市泉城公证处召开公证服务收费座谈会,共同研究讨论《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和《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省物价局收费处处长田爱菊、副调研员张在友、科长纪涛和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调研员戴小勇、副处长张淑兰、省公证协会专家咨询顾问刘疆、省公证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白晓参加会议。济南市齐鲁公证处、泉城公证处、鲁源公证处负责同志参与座谈。座谈会上,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调研员戴小勇同志首先介绍了当前公证行业面临的改革发展形势和我省公证工作基本情况。随后,与会人员紧密结合我省公证工作实际,对新一稿的《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和《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行了充分细致地研究,逐条逐项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经过共同努力,对各条款的修改意见基本达成共识。省司法厅和省物价局同志表示,下一步,将选取部分公证处做新旧收费标准的对比核算,核算完成后,将按程序尽快择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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