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部署开展公证行业“教育培训提升年”活动

近日,东营市公证员协会制定印发《东营市公证行业“教育培训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并转发了《山东省公证行业教育培训三年(2017年—2019年)规划》,在全市公证行业部署开展“教育培训提升年”活动。《方案》明确了开展“教育培训提升年”活动的总体目标:一是在培训范围上实现全市公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全覆盖。其中,每名执业公证员及辅助人员受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40课时。二是开展多层次的公证员执业培训。积极与兄弟市公证协会联系,通过联合举办公证业务培训班、积极派员赴省厅、外市培训等方式,加大培训工作力度,为公证人员创造更多的学习交流机会。目前,已于济南和淄博等兄弟地市协调沟通完成,联合举办了2期公证业务培训班,与兄弟市联合开展公证质量评查活动,对全市公证人员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着力提升公证窗口规范化建设水平,创新公证工作便民服务措施,全面提升公证管理工作水平和服务水平。三是积极派员参加省协会以上组织的各类培训。如积极协调省厅选派8名公证员参加省厅举办的涉外公证员培训,选派4名业务骨干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民法总则》培训等。四是各公证处主动开展业务培训。通过集体学习日、以会代训、案例分析、自学等方式自行举办培训活动。五是积极召开公证业务研讨会。市公证员协会副会长韩辉主任就《关于进一步简化办证程序延伸公证服务的指导意见》与市业务指导委员会的成员进行了讨论交流,下发了《关于审慎办理国内使用出生公证书的意见》。通过“教育培训提升年”活动的实施,使全市公证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实现大的提升,努力打造“境界高、能力强、形象好”的一流公证队伍,为实现做大做强我市公证事业强基固本。《方案》明确部署了“教育培训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步骤,从2017年4月开始,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一是动员部署阶段,从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低。各公证处要结合公证员队伍现状,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总体思路、培训计划、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部署开展“教育培训提升年”活动。二是组织实施阶段,从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根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教育培训提升年”活动的开展和成效。三是总结验收阶段,从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10日。各公证处于12月10前,向市公证员协会报送“教育培训提升年”活动总结。《方案》强调,开展“教育培训提升年”活动,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目标的实现,推动全市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二要精心组织实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召开“教育培训提升年”活动动员会,明确目标、责任,做到组织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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