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公证质量督查和公证改革专题会议

6月16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公证质量督查和公证改革专题会议,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正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分管公证工作的副局长、律师公证管理科(处)长、各地公证协会(联络处)负责人和部分公证处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进一步传达学习了《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北京市国立公证处违法案件情况的通报》(司办通[2017]40号)、《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证质量监管,严防错证假证问题的紧急通知》(司明电[2017]17号)和《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各地学习贯彻<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证质量监管,严防错证假证问题的紧急通知>有关情况的通报》(司发通[2017]61号),并对全省公证质量督查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全面迅速推进行政性质公证机构改革,强力推进湖北公证事业健康迅速发展。张正军强调,厅党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开展公证质量督查整改是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政治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地公证协会要站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要纠正问题、消除隐患,依法履行好对公证质量进行监管的法定职责。张正军强调,针对我省当前公证质量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厅将按照“五个全覆盖”的要求强化整改措施,即“学习教育全覆盖、强化风险意识,自查督查全覆盖、绝对不留死角,整改落实全覆盖、不留后遗症,追责问责全覆盖、不搞下不为例,长效机制全覆盖、不搞临时抱佛脚”。同时,要加大信息化建设工作力度,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开展公证质量管理和经验交流;加强信息化硬件建设利用高科技手段,提高预防假证、错证的能力和水平。目前,省厅已成立了全省公证质量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担任组长,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正军任副组长,下设综合组、督查组和问责追责组,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检查抽查,预防和化解业务风险。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对有瑕疵或者错误的公证书及时补正或依法撤销。各地要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或者安排分管领导专门负责这次督查整改工作。张正军要求,要全面迅速推进公证工作改革,促进我省公证事业健康发展。一是要充分认识公证改革的紧迫性,二是要准确把握改革方向,三是要安排好人员过渡问题,四是要明确改革目标和任务,五是要加强对公证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以深化改革促公证工作发展,不断提高公证工作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据悉,即日起到7月20日,省司法厅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分5个督查组赴各地,检查每一个公证机构,重点是检查近年来民间借贷、涉及房产处分的委托书、遗嘱、继承、赋予强制执行等公证事项,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对在自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责成各地逐一追究责任。省公证协会还将针对这几类公证,制定相应的业务指导规范,防止错证、假证的发生,我省公证行业将以崭新的工作面貌和实干实绩迎接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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