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落实司法部《通报》要求“三个抓实”全面提升公证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接到《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各地学习贯彻<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证质量监管 严防错证假证问题的紧急通知>有关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后,北京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会对《通报》精神进行学习,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苗林同志提出“正确认识、迅速传达,以高标准、严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全市公证行业上上下下都要受教育、受警醒”的工作要求。市司法局迅速将《通报》印发给市公证协会、各区司法局和各公证处,组织学习贯彻。一、抓实学习教育,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一是分层深入学习。6月13日,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会议专题传达《通报》精神,市局公管处负责人、各区司法局分管公证工作副局长、市公证协会负责人、各公证处主任参加学习。市司法局马燕副局长出席会议并就贯彻落实《通报》精神提出具体要求。同日,市公证协会组织召开理事会就《通报》精神进行学习并组织开展讨论。各区司法局、各公证处通过开会集中学习、分组交流研讨、传阅文件再自学、内部微信群讨论等形式,将《通报》精神传达到全市每一名公管干部和公证人员,并确保人人吃透《通报》精神。二是及时督促检查。市司法局对全市25家公证处开展了三次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通报》精神学习掌握情况、咨询电话接听情况以及自查自纠开展情况。市司法局向各区司法局和各公证处通报了督查情况,对学习到位、工作规范的公证处进行表扬,对存在问题的公证处进行批评,要求立即整改,并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次检查。各区司法局也普遍加强了对所属公证处的督促检查,确保了学习效果。三是开展教育整顿活动。5月至12月,全市公证行业开展“规范执业行为 提升公证公信力”教育整顿活动,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苗林同志担任组长。活动提出“开展自查自纠,排除风险隐患;明确管理职责,狠抓责任落实;开展质量检查,严格办证标准;开展风险评估,制定行业规范;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行为;健全联席机制,服务行业发展;加强舆情监管,主动开展宣传”等八项重点工作举措。市司法局、各区县司法局、市公证协会、各公证处各司其职、扎实推进,把教育整顿活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任务来抓,目前初见成效。二、抓实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市司法局建立和完善包括公证业务、质量检查、违法行为处罚处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加强监管。签订《公证机构执业监督责任书》、《公证机构负责人履行管理职责责任书》和《公证员规范执业行为承诺书》,明确责任、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将岗位责任落到实处。建立公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于涉及公证机构诉讼、涉及三人或三人以上公证复查投诉等六方面的内容,各区司法局和各公证处要严格按照时限和报告要求落实。研究制定《北京市公证类行政处罚与公证行业纪律处分衔接指导意见》,将行政处罚调查权移交市公证协会,由市公证协会作为信访投诉调查案件的统一入口。二是加强监督检查。7月至9月,市司法局将对全市25家公证处进行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分组检查、现场巡查等方式,重点对《通报》和司法部办公厅通知精神的贯彻传达落实情况,教育整顿活动的贯彻落实情况,公证机构人员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卷宗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其中卷宗检查的重点为2016年办理的遗嘱、继承、委托、强制执行等公证卷宗。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各公证处贯彻落实《通报》精神,从国立公证处违法案件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按照市局下发的对照检查清单进行全面排查,并结合工作实际,从业务管理、机构管理、党建工作等多方面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深入整改。特别是针对公证质量问题,各公证处普遍加强业务流程管控,强化内部监督自查,从严执行审批制度,将公证质量管理责任落到实处。三、抓实服务升级,公证法律服务作用进一步彰显一是主动服务首都中心工作。各区司法局组织所属公证处和公证员积极主动服务首都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采取现场办公、上门服务等形式,围绕疏解整治地区涉及的房屋拆迁安置、棚户区改造、分家析产、继承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为当事人办理委托、声明、继承、保全证据、现场监督等公证事项帮助人民群众解决难题,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保驾护航。二是持续推出公证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为更好地服务民生需求,方便群众办证,在去年推出10项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今年又推出四项公证便民利民新举措:年内实现25家公证处网上申请办理公证服务全覆盖;住所地、死亡、学历、学位等四类公证事项帮助当事人调查核实;扩大减免公证费用的当事人群体和公证事项范围;增加设立公证处办证室,满足群众公证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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