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证志愿者来青派遣 座谈会在西宁召开
7月5日,山东省公证员志愿者服务青海派遣座谈会在西宁召开,青海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伯林出席并讲话。山东省、青海省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负责人,两省公证协会会长、副会长,青海省各市、州司法局局长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安排部署了公证志愿者服务青海活动工作,山东省公证管理处负责人宣读了省司法副厅长迟丽华的讲话,青海省司法厅副厅长刘伯林讲话。公证员志愿者、服务地司法局、公证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迟丽华副厅长讲话中指出,为贯彻山东、青海两省公证《战略合作协议》,王本群厅长对此次活动高度重视并作出指示,省协会按照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执业经历、年龄身体等标准进行遴选和资格审定,优中选优,最终确定7 名优秀公证员作为首批法律服务志愿者,赴青海除西宁市以外的的7个州(市)公证处,进行为期30天的志愿服务,用实际行动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这标志着两省在公证法律服务的合作之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同时要求大家一要珍惜机会,加强学习交流;二要尊重本地的风俗习惯,培养建立起与青海人民群众朴素、深厚的感情;三要加强自我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希望通过这次志愿服务活动,两省公证行业的合作交流会更加密切深入,共同全面发展、互利共赢。 刘伯林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两省公证《战略合作协会》签署一年来,在山东省司法厅和公证协会大力支持下,开展了青海公证人员到青岛挂职学习、选派公证界精英到青海授课、一般任职人员到山东培训等系列活动。这次选派的7名公证员志愿者,都是政治上很强,业务上很精,有很好的职业操守的公证界精英。这有利于加强两省间的交流与合作,有利于帮助青海提升公证工作业务理念,是践行十八届四中全会、习总书记视察青海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保护生态优先的理念一项重大举措。双方的合作必将推动两省公证行业的发展,特别是对青海标志着里程碑的意义。律师上有“1+1”服务者,公证这种志愿者服务模式是全国首例,不仅具有经济意义、社会意义,而且具有政治意义。此次活动要站在政治的高度,对推进青海的政治建设,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会起到极大的作用。 刘伯林副厅长强调,青海是民族聚集地,生态保护的重地,它的政治意义远大于经济意义,希望7名公证员在为期一个月中,要在民族政策上把握好,尽快了解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政策;要注意民族政策上的特殊性,对民族政策要尽快适应、“吃透”,谨言慎行。公证工作也是专业性比较强的行业,期望志愿者按照张部长“司法行政工作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又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的要求,帮助服务地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和完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围绕为公证机构规范办证程序、拓展服务领域、提高公证质量等方面提供帮助,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协助指导办理各项公证业务,针对办证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帮助完善各项公证业务操作流程;对服务地公证人员进行政治、业务、职业道德综合培训。 刘伯林副厅长要求各市州司法行政部门要全力抓好这项工作。一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力度,合理安排公证志愿者在本州各县轮流服务工作,重点加强1人处、无人处及新执业公证员业务指导。二要明确任务,加强配合。要积极创造条件,及时介绍当地的公证情况,自己的短板,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同时为志愿者提供各种便利措施,努力解决公证志愿者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三要营造氛围,加强宣传。及时发现公证志愿者好的经验和做法,注意树立典型,着力加强宣传报道,不断扩大志愿者服务成果,活动结束后,对此次活动进行总结。四要向党委政府及时汇报,反映山东公证同行支援青海的良好形象,与律师的“1+1”要形成相得益彰的良好氛围。(青海省公证协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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