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证协会召开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为进一步推动公证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公证协会理事会职能作用,7月8日上午,天津市公证协会在市司法局报告厅组织召开了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协会会长刘晔主持会议,协会理事、监事、特邀代表等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天津市公证协会章程》修订情况,审议通过了天津市公证协会专业委员会机构设置情况、2017年度经费预算报告,以及《天津市公证协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天津市公证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天津市公证协会财务管理办法》等12项管理规定,并选举了公证工作管理处处长冯志东兼任天津市公证协会第四届秘书长。 会议期间,各位理事对《2017年下半年全市公证行业宣传工作方案》进行研究讨论,并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建议。冯志东秘书长充分表达了做好公证协会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在通报公证行业专项质量检查结果后,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提升服务质量,特别要注意服务态度,要耐心解答群众问题,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减少公证信访案件数量,缩短办证周期,各公证机构要对各类公证事项进行梳理,将能够缩短办证期限的环节整理后上报进行研讨,进一步提升办证效率;二是要加强公证行业的宣传力度,各公证机构要制定下半年宣传工作方案上报,对先进典型和优秀案例进行宣传报道,提升公证工作的认知度和公信力;三是要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各公证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便民服务措施进行梳理,将能够做到的便民举措归纳整理,统一上报进行研讨,在更深层次、更广维度上深耕便民利民的方式方法,提升人民群众对公证工作的满意度;四是要加强行风建设,强化纪律约束,下一步将开展行业内部突击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行业进行通报。 最后,刘晔同志将近期协会开展的工作向各位理事进行了汇报,同时听取了各位理事的意见。刘晔同志表示,协会将不遗余力地为大家创造更好地发展环境,同时也希望各位能够紧跟时代步伐,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公证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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