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司法局召开襄阳市襄阳公证处体制改革动员会

    7月24日下午,襄阳市襄阳公证处体制改革动员会在襄阳公证处召开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红作动员讲话   襄阳市襄阳公证处党支部书记、主任龚凌志代表全处干部职工进行表态发言  7月24日下午,襄阳市襄阳公证处体制改革动员会在襄阳公证处举行,动员会由市司法局副局长赵勇主持,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红,局政治(警务)部副主任包方清、局律公科科长刘红、局政治(警务)部干部曹青玲和襄阳公证处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动员会。  王红局长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公证体制改革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公证体制改革意义重大,关系我市公证事业发展,关系我们全处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准确把握《方案》核心要义,稳步协调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对我们每个人既是一次选择,也是一次考验,既关系全局,也影响个人。她强调,公证体制改革必须严肃纪律: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襄阳公证处改革的领导,注重宣传,营造氛围,积极作为,支持、拥护和参与改革。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做好襄阳公证处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做到“五个明确”,确保改革有序顺利推进。二要严肃改革纪律。公证体制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同时也涉及到相关人员的切身利益,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认真贯彻执行《改革方案》,不准超越方案、不准违规解读、不准程序不清,要服从大局、服从管理、服从组织安排,真正做到工作不断、队伍不散、人员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三要维护工作稳定。改革期间,要确保全处干部职工队伍稳定,正常开门营业,不得影响群众办证需求,在未接到正式离岗通知前应继续在襄阳公证处从事公证工作,在接到正式调动通知后,应当完成公证业务工作、公证案卷和财务资产移交等手续。对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争取各方重视,确保改革达到预期目的。(律公科刘  红、柴智强)

相关文章

评论

你必须 登录 才能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