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省公证协会联合发文要求全省做好公证宣传工作

  7 月 17 日,全国公证工作会议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会议要求下大气力让全社会知晓、认可并充分运用公证制度,突出强调了公证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的公证宣传工作,广东省司法厅和省公证协会于 8 月 8 日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公证协会关于做好全省公证宣传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省公证行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问题、效益、创新”为导向,固强补弱,创新创先,努力让全社会知晓、认可并充分运用公证制度,推进公证工作加快改革发展。一是明确了指导思想。要求公证宣传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精神,以宣传公证工作的重要职能作用为重点,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原则,突出行业特色,整合宣传资源,不断增强公证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明确了责任分工。要求各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协会要结合当地的实际,积极争取相关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和新闻单位的大力支持,认真制定本市公证宣传工作方案;各公证机构要因地制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参与各类宣传活动,要组织公证人员撰写高质量的宣传文章,并协调在当地传统及新媒体上进行推送;全体公证员要努力提高业务素质,提升服务水平,做精做优公证业务,不断增强公证公信力,寓宣传于日常办证之中。三是明确了工作内容。要求公证宣传工作要突出主题,重点宣传公证工作“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特定职能,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改善民生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和自贸区、“一带一路”建设,大力宣传公证工作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服务防控金融风险、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参与司法辅助工作等领域的新型业务;围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公证进企业、公证进社区、公证进农村、开展绿色继承、开展家事法律服务、实行网络和微信办证、“最多跑一次”等便民利民的新举措;围绕树立公证行业的良好形象,大力宣传公证体制改革取得的新成果、公证队伍中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弘扬公证员“忠诚、为民、公正、崇法、诚信”的核心价值观。四是明确了工作方式方法。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市公证协会通过加强与法制宣传部门、工会、妇联、团委、法学会、律师协会、大专院校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共同组织公证知识讲座、公证业务论坛、公证理论研讨会等活动,向各阶层群众广泛普及公证知识;通过利用《公证法》颁布和实施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组织公证员宣誓、开展公证行业评先创优、举办义务公证法律咨询、免费为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等活动,让人民群众感知公证的公信力;通过培育公证员的核心价值观,打造服务品牌,规范公证员服装,推广公证徽标、徽章和行业标识,加强公证文化建设,提高社会对公证工作的认知度和公证员的职业荣誉感,塑造公证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通过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大众传播媒体,向社会征集广告词、拍摄投放宣传片、开设以案说法栏目、报道行业重大新闻等,不断扩大宣传效果。五是明确了工作要求。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市公证协会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工作部门抓落实的合力,确保公证宣传工作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求各市公证协会、公证机构建立健全公证信息员制度,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公证宣传队伍,加大公证宣传投入,确保各项宣传活动顺利进行;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市公证协会加强舆情分析和应急宣传,建立响应迅速、渠道畅通、发布主动、引导正确的应急宣传机制,在关键时刻、重大问题上把握话语权,有力有序地引导社会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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