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司法厅召开公证体制改革座谈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辽宁省公证机构改革工作,确保于2017年底前完成全省公证体制改革任务,根据厅党组关于公证改革工作的整体部署, 8月9日,辽宁省司法厅召开了公证体制改革座谈会。司法厅副巡视李正国、政治部副主任张鼐、干部处副处长宋成刚及各市公管处处(科)长、公证处主任参加会议。会议由厅公管处处长周晶主持。  辽宁省司法厅高度重视公证改革工作。7月21日,省司法厅厅长林志敏同志就全国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精神,口头向主管副省长王大伟进行了汇报,王大伟指示,由省司法厅牵头,商省编办、财政厅、人社厅,研究制定适合我省公证行业发展的公证体制改革调研报告,待报省长办公会。在厅党组会议上,林志敏厅长曾三次部署公证改革工作,成立了由厅长林志敏为组长、政治部主任椰永涛、厅副巡视员李正国为副组长、厅办公室、法制处、财装处、人事处、公证管理处负责人为成员的辽宁省公证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责成政治部牵头,由公证管理部门会同干部人事处,成立辽宁省《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实施意见》起草小组,会同省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全力以赴做好全省公证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的落地实施工作。  座谈之前,周晶处长向全省各市公证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公证处主任传达了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省公证行业按照司法部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拓展创新公证业务领域、加强公证质量监管、加强公证信息化建设、加强公证文化建设等五个方面的要求努力前行,做好当前的公证工作。  座谈会分两步进行,上午的座谈主要围绕行政体制转为事业体制展开,由行政体制较为集中的鞍山、丹东、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等市的公管部门负责人和公证处主任分别介绍本市公证机构和队伍的现况及改革面临的重点和难点,下午主要围绕如何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机制展开,由已经转为事业体制公证机构的沈阳、大连、抚顺、本溪、锦州、营口等市的公管部门负责人和公证处主任介绍本市公证发展及事业体制公证机构的运行情况,同时总结十七年来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改革的成功经验及存在的不足,为即将开始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革发展铺就成功之路。  为使张军部长、熊选国副部长讲话精神和四部委《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政策措施得到贯彻落实,按照厅党组的要求,要制定出契合我省实际的实施意见。在座谈会上,大家对改革后的运营机制、编制管理、激励机制以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进行了座谈,在充分的语言交流和激烈的思想碰撞中,产生了制定我省公证体制改革的新思路、新措施,为确保改革任务能够顺利完成、改革目标能够顺利实现、改革效果能够得到大家认可,更为今后我省公证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激发活力、挖掘潜力,更好的发挥公证员主观能动性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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