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举办公证案卷质量集中检查活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部司办通〔2017〕40号通报和司明电〔2017〕17号紧急通知等近期系列通知精神,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公证质量大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省司法厅、省公证协会于8月9-11日组织开展了全省公证案卷质量集中检查活动。  本次质量检查是在全省各公证处全面梳理近三年所办理国内公证业务及各市全面检查基础上,对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所办理的各类公证事项,其中重点检查民间借贷合同、还款协议、委托书、去年全省公证质量检查中问题存在较多和较为普遍的公证事项(赋强公证、涉及权属登记、抵押登记类)等。成立7个抽卷小组,采取划片循环交叉的方式,对全省17市和省齐鲁公证处共35家公证处的公证案卷进行了现场抽取和带离。共抽取案卷515卷,组织全省37人的评委阵容对卷宗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评查,严格标准、严格程序,评选出优秀卷宗203个、合格卷宗244个、不合格卷宗68个。  通过采取现场随机抽卷、严格评判标准、科学设置评审流程等措施,较充分体现了对质量问题敢于动真碰硬,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抓质量促监管的决心和信心,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将结合近期全国公证行业质量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决定于9月初举办由全体公证人员参加的全省公证质量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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