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全省公证机构改革情况的通报(3期)

现将8月21日至9月4日全省公证机构改制推进情况通报如下:一、铜仁市司法局、毕节市司法局周密部署,积极作为,提前完成公证机构体制改革任务(一)铜仁市万山区编办于8月21日下发《铜仁市腾翼公证处机构编制方案》(万机编办〔2017〕31号),设立铜仁市腾翼公证处,为区司法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正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名。(二 )铜仁市玉屏县编办于8月24日下发《关于设立玉屏县公证处的通知》(玉机编办〔2017〕44号),同意设立玉屏县公证处,为县司法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名。(三)铜仁市思南县编办于8月25日下发了《关于明确思南县公证处为事业单位的批复》(思机编办字〔2017〕55号),同意思南县公证处作为思南县司法局所属公益二类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副科级事业单位设置,核定事业编制5名。(四)毕节市金沙县编办于2017年9月1日下发了(金编办字﹝2017﹞43号)文件,金沙县公证处成为金沙县司法局所属正股级差额补助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名。至此,铜仁市、毕节市共8家非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全部完成改革任务,截止9月4日统计,全省非事业体制公证机构由29家减少至25家。二、改制工作推进情况(一)市县两级编办正在研究讨论《改革方案》的公证机构(10家)1. 贵阳市:贵阳市国立公证处、贵阳市新天公证处、贵阳市明珠公证处、贵阳市立诚公证处;2.安顺市:安顺市求实公证处、平坝县公证处、紫云县公证处;3. 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公证处;4.黔东南州:黔东南州凯城公证处;5. 黔南州:黔南州维正公证处。(二)待县级编办批复《改革方案》的公证机构(11家)1.黔南州:龙里县公证处、长顺县公证处;2. 遵义市:遵义市名城公证处、道真县公证处;3. 黔西南州:贞丰县公证处、安龙县公证处;4. 黔东南州:黄平县公证处、施秉县公证处、麻江县公证处、从江县公证处、榕江县公证处;(三)待县级编办向市(州)编办批复《改革方案》的公证机构(4家)1.遵义市:余庆县公证处、绥阳县公证处、务川县公证处;2. 六盘水市:六盘水市义发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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