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提前完成公证体制改革任务
10月18日下午,随着中卫市中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宁县公证处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中宁编委发〔2017〕78号)的下发,我区最后一家行政性质的公证机构转变为事业单位,提前完成了11月底前将全区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为事业体制的改革任务! 今年7月,司法部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的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结束后,宁夏司法厅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及时向自治区领导汇报,争取支持,成立了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为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汪敬同志带领调研组深入到改革任务较重的中卫市和固原市司法局和公证处调研指导公证体制改革工作,根据各地不同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提出了”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原则,为全区公证体制改革厘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 司法厅多次召开片区公证体制改革协调座谈会,统一思想,确定节点,层层落实责任。主管厅领导亲自到自治区编办争取专项编制和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基层单位在推进改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率先在西北省区完成了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事业体制的任务,为做好下一步的分类改革和合作制试点工作,争取了时间,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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