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各公证机构积极开展重阳节“敬老月”活动
按照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敬老月”活动的有关安排和部署,自10月20日起,黑龙江省各公证机构认真研究贯彻落实,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有声有色、成效显著的公证法律服务活动,积极营造了尊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哈尔滨市: 关爱老年人、欢庆十九大,按照《2017年黑龙江省“敬老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国信公证处启动了“免费遗嘱公证百日行”为主题的系列敬老活动,时间为:2017年10月8日至2018年1月16日。 活动一:遗嘱公证: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半费办理,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出证;遗嘱保管:60周岁以上均免费办理。 活动二:公证顾问:对55周岁以上人员免费开通一年期的一对一“公证顾问”私人订制,免费法律咨询,免费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建议,公证费用优惠;咨询宣传:走进老年人家庭,走进老年人社区,走进养老机构,走进老年大学,倾听老年人心声,关心老年人生活,举办公证法律知识讲座,开展公证敬老专项法律咨询活动,围绕老年人的赡养权、婚姻自主权、财产享有权、继承权等老年人易受伤害的权利开展维权讲座,广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继承法》等与老年权益保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遗嘱、遗赠、抚养等公证法律知识,真正让老年人了解公证,让公证服务老年人。 活动三:绿色通道:开通老年人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对提出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公证申请,优先办理;对申请公证、缺乏书写能力的老人,指派工作人员为其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对确因实际困难而无法提供所需材料的,可先行受理,由公证处进行调查取证;对行动不便的病、残、高龄老人,实行上门服务。 绥化市: 10月20日,绥化市司法局和绥化市公证协会组织各公证机构开展了形式多样、有声有色、成效显著的公证法律服务活动,积极营造了尊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青冈县公证处开展以“关爱老年人,欢庆十九大”为主题的“敬老月”维权活动。公证员深入敬老院,为老年人献上了一道丰盛的“法律知识大餐”。 绥化市公证处深入到绥化市老年公寓,为老年人送去了生活必需品,并免费为老年人解答公证咨询。现场共解答法律咨询6件,发放宣传单100余份,宣传册50余册,宣传袋200个。 安达市: 安达市公证处走进老年大学,开展了以“送法暖人心,爱铸夕阳红”为主题的敬老月活动;深入老年公寓,为老年人送去了生活必需品、水果等物资,而且还现场为老年人解答法律咨询。 通过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大力弘扬了爱老敬老的中华民族优良传统,进一步提升了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机构的知名度和知晓率。虽然敬老月要结束了,但是我们要把敬老月活动作为日常工作持续下去,使敬老工作常态化发展,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抚远市: 抚远市公证处深入抚远市敬老院开展“敬老月”慰问法律宣传服务活动。为老人们送去牛奶、水果等慰问品,和节日祝福。抚远市司法局副局长及公管科科长参加此次活动。活动现场,抚远市司法局副局长、公证处主任、公证员与敬老院老人进行座谈,和老人话家常,详细询问老人的生活状况、身体状况,并预祝老人们重阳节快乐,身体健康,老人们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同时,公证员为老人讲解与他们息息相关的遗嘱公证、财产赠与公证、房屋买卖等相关法律知识,解答老人们提出的问题,发放公证法律知识宣传资料。 鸡西市: 2017年10月21日上午,鸡西市司法局在鸡西市万达广场开展“关爱老年人 喜迎十九大”主题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活动,局公证管理科组织鸡西市鸡西公证处相关公证人员参与活动。 鸡西市鸡西公证处在活动现场设立公证咨询台,由公证人员面对面地向老年群众讲解公证法律知识和如何运用公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场解答与老年人息息相关的公证法律知识以及继承、遗嘱类的公证流程等咨询。告知老人们在10月1日至10月31日“敬老月”期间,全市各公证机构为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为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优先办理,对身体条件不允许来公证处的,实行电话预约上门办理。同时组织公证人员主动向过往老年人发放《公证知识问答》和《公证办理指南》等宣传资料,切实发挥公证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服务民生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此次公证法律宣传活动让老年人们了解了公证业务和申请办理的程序,促进了广大老年人自觉运用公证手段,实现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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