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服务老年人 惠民便民促和谐
根据市公证员协会发布的淄公协[2017]12号文件要求,为践行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社会服务理念,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切实做到惠民、便民、利民的服务效果,于2017年10月开展了“老年人公证公益服务月”系列活动。 一、公证宣传上街道 法治服务解民忧 活动期间,高青县公证处在县城社区门口搭设咨询台,通过向过往及小区群众发放公证法律知识宣传单,宣传老年人公证法律服务月的相关宗旨要求,为老年群体义务解答公证法律咨询和办理公证事项等。 二、公证普法下乡入村 举办公证知识大讲堂 活动期间,高青县公证处来到花沟镇举办公证知识大讲堂,通过发放公证宣传单页、公证服务卡让老年人了解公证意义所在,活动中,公证员耐心为村民讲解普法知识,悉心解答村民提出的问题,赢得村民一致好评。 三、开展“公证开放日”活动 增强老年人对公证的认知与了解。 10月19日,高青县公证处开展“公证开放日”活动,通过邀请老年工管委相关人员、调解组织及部分老年人到公证处参观、进行普法宣传、解答相应公证咨询等方式, 充分调动了老年人的参与度和积极性,让老年人对公证工作有所了解,对公证员职责有所理解,增强老年群体的法治意识。 四、公证服务进村入户 上门办理暖人心 活动期间,高青县公证处努力践行“爱民服务”的承诺,关爱老年人,免费为老年群体办理遗嘱公证,特别是对70岁以上以及行动不便、患病残疾的老年人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五、开辟“绿色通道”,满足老年人实际需求 高青县公证处在公证办证窗口对老年群体实行优先咨询、 优先服务,主动为老年人开辟“绿色通道”,充分了解老年群体对公证工作的需求,切实解决实际困难,让老年人“老有所依”。综上,在服务月期间,高青县公证处发放宣传单页2000余份,接待老年群体咨询30余人次,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共办理了8件公证业务,真正让老年群众了解了公证公益活动的具体内容,增强了老年人利用公证法律服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拉近了公证法律服务与普通百姓的距离, 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高青县公证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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